| 金融倉儲服務模式是指一個以質押物資監管、價值評估、公共倉儲、物流配送、拍賣為核心的綜合性金融倉儲服務平臺。金融倉儲服務基本模式可以歸納為兩種:基于動產監管的金融倉儲服務模式和基于倉單質押的金融倉儲服務模式。其中,動產監管又包括動產質押監管和動產浮動抵押監管兩種。
第一節 基于動產質押監管的金融倉儲服務模式
一、基于動產質押的金融服務模式簡介
(一)動產質押監管模式定義
基于動產質押監管的金融倉儲服務模式,是指中小企業將其擁有的動產作為擔保,向資金提供方如銀行出質,同時,將質物轉交給具有合法保管動產資格的倉儲企業進行保管,以獲得貸款的信貸業務活動。糧油、棉花、有色金屬、鋼材、紙漿、玻璃、汽車、橡膠、化肥、原油等,因價值穩定以及市場流通性好,而被納入質押的范圍。動產質押品質的選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商業銀行對風險規避的考慮。在金融倉儲服務模式運作中,商業銀行和倉儲企業實施“總量控制”、“總價值控制”和“不斷追求部分保證金——贖出部分質押物”等操作方式,在確保信貸安全的前提下,增強質押商品的流動性。
(二)動產質押監管模式SWOT分析
SWOT分析即強弱危機綜合分析法,是一種企業競爭態勢分析方法,是市場營銷的基礎分析方法之一,通過評價企業的優勢(Stengths)、劣勢(Weaknesses)、競爭市場上的機會(Opportunities)和威脅(Threats),用以在制定企業的發展戰略前對企業進行深入全面的分析以及競爭優勢的定位。基于動產質押監管模式的SWOT分析見表6-1。
(三)動產質押監管模式分類
動產質押監管可以分為靜態質押和滾動質押。
靜態質押融資是融資企業將商品質押給銀行,并存放與倉儲企業監管下的倉庫,倉儲企業代銀行占有和監管質物,并向銀行出具質押專用倉單或質物清單,銀行據此向借款人提供融資。在靜態質押中,商品入庫后一般不得更換,但可隨融資余額減少提取相應部分,直至擔保的融資清償為止。靜態質押融資作為存貨融資的基本模式,已經廣泛應用于生產、貿易企業融資中,為更好地解決客戶商品轉移庫問題,通過倉庫租賃的法律安排,實現了在第三方倉庫乃至企業自有倉庫的質押監管,從而大大拓寬了靜態質押融資的適用性。
滾動質押融資是在靜態質押融資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一種更為便捷的物流融資方式,其基本機構與靜態質押融資類似,區別在于滾動質押融資事先確定質押商品的最低要求值,在質押期間超過最低要求值的部分可自有存入或提取,同時允許質物按照約定方式置換、流動、補新出久。實踐中滾動質押融資模式更加契合企業經營需要,靈活性更強,從而為企業經營提供了更多的便利。融資企業可以將其變現能力強的原材料、半成品、產成品都列入質押商品名單。銀行在生產經營全程監管基礎上為其提供一攬子融資方案,即實現了對物流和資金流的全程監控,及時了解企業經營,有效防范業務風險,又可以提供企業獲得融資額度。
當前,可以廣泛使用的是滾動質押融資模式,其具體流程如下。
1.融資企業首先向銀行提出動產質押貸款申請,同時與金融機構、倉儲公司共同簽訂第三方委托協議、
2.融資企業將動產質押給金融機構后,倉儲公司根據委托對動產作專業化的倉儲管理,如進行流量控制管理、存量控制管理、貨值控制管理等。
3.依據合約,銀行向金融倉儲公司發出監管指令。
4.金融倉儲公司對倉庫實施監管。
5.倉儲公司根據監管情況,定期向金融機構和融資企業提出反饋報告。如果質押品價值低于合同約定,則通知融資企業及時補貨;如果融資企業無法還貸,則倉儲公司負責變現保管物,維護約定方的利益。
6.銀行根據金融倉儲公司的監管信息及時修正監管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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