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風險的規避
1.做好對金融倉儲企業的資質審查工作 金融倉儲業務的核心為金融倉儲公司,它兼具了貨物保管人和受銀行委托的監管人雙重身份。因此銀行在選擇與之合作的倉儲公司時應當對公司的信用和專業化程度進行嚴格考察,與那些運作規范,具備一定資產規模,有著較高的倉庫管理水平和信息化水平的倉儲公司開展合作。
2.做好對借款企業的資信評級工作 對于那些無固定資產、無土地、無房產的中小企業,銀行和倉儲公司在與之開展合作之前要對其資信狀況進行考察,以降低資信風險。考察的主要指標包括以下三個方面:一是經營能力。一般情況下,主營業務增長率大于行業平均水平且資產負債率控制在30%左右的企業財務狀況穩健,經營能力較好。二是財務和盈利能力,資產的流動性越高、資本結構越合理,盈利能力越強的企業其資信狀況也越好。三是企業信用。銀行需調查企業過往的履約能力和償還債務的能力,對那些有過不良記錄的企業應杜絕與之合作。
二、法律風險的規避
1、積極推行標準倉單,對倉單進行科學管理
首先,為了更好的實現倉單的流通,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建議在倉單管理辦法中規定倉單的統一格式,推行標準倉單。并在倉單上注明此倉單為質押合同的權利憑證。
其次,倉儲公司應當極力完善自身的信息化建設,運用ERP等系統將倉單管理納入信息化軌道。做到信息有效共享,使銀行和存貨人可以遠程查詢質押貨物的數量和存儲狀態,既降低了倉儲公司和銀行的風險,又方便了銀行對質物的監管。
2、明確清晰的擔保物權競合優先順位原則 同一標的物存在質權的競合,應采用“占有優先原則”,即對于依直接占有而取得的數個質權,最終占有質權人應享有優先權。而對于依間接占有而取得的數個質權,應適用設定優先原則。
三、質物價值變動風險的規避
要應對質物價值變動的風險,主要應當做好質押物選擇的工作。
首先,對于質押商品,要選擇易于保存、流動性高、價格漲跌幅不大的品種,一般的原材料比較符合這一要求。
其次,同樣的商品因種類不同其價值可能相差懸殊,因此,質押商品的種類、型號和規格一定要事先征得銀行同意。
再次,銀行在與融資企業簽訂質押貸款合同時應當注明,在質押貸款期間,因市場波動引起質押物市場價格下跌幅度達到一定比例時,銀行有權要求融資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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