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化解重大(da)風險(xian)位列三大(da)攻堅戰之首。經(jing)(jing)過一段時(shi)間的整治,當前防范化解金融風險(xian)攻堅戰成果如何?還面臨哪(na)些(xie)挑戰?治亂象(xiang)過程中,如何引導金融機構積極支(zhi)持(chi)實體經(jing)(jing)濟?針對這些(xie)問題,銀保監會有關(guan)負責人25日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進行了回應。
金(jin)融亂象得到有效遏制
“經過兩年努力,各種金融亂象得到有效遏制,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和非法金融活動得到有效治理,影子銀行活動得到有效監管,金融風險總體上得到有效控制,金融安全穩定得到有效維護。”銀保監會副主席王兆星如此判斷金融治亂象的成果。
“影子銀行的野蠻生長和房地產金融的過熱,通過加強監管被套上了韁繩,由此打破了國際上一些人對其可能會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預言。”他說。
亂象得到治理的(de)背后是監管(guan)的(de)“長牙齒”。據王兆星介紹,過去兩年,監管部門對十幾萬家銀行保險機構進行了現場檢查,處罰違規銀行保險機構近6000家,處罰相關責任人7000多人次,禁止一定期限乃至終身進入銀行保險業的人員300多人次,取消一定期限直至終身銀行保險機構董事及高管人員任職資格達454人次。
防范金融風險緊盯重要(yao)領域(yu)
王(wang)兆星表示,防(fang)范化(hua)解金融(rong)風險(xian)攻堅(jian)戰(zhan)取得階段性進展,但也要清醒(xing)地認(ren)識到,很多風險(xian)隱患還沒有完全消(xiao)除(chu),前期(qi)化(hua)解金融(rong)風險(xian)的成果需要鞏固(gu)。防(fang)范化(hua)解金融(rong)風險(xian)既要打(da)好(hao)攻堅(jian)戰(zhan),同(tong)時也要做好(hao)打(da)持久(jiu)戰(zhan)的準(zhun)備。
他表示,下一階段,要(yao)緊(jin)盯(ding)幾個重要(yao)的(de)風(feng)(feng)險(xian)領域,主要(yao)包(bao)括加大(da)力度處(chu)置(zhi)銀行(xing)機構的(de)不(bu)良(liang)(liang)資(zi)產,同時(shi)控制新(xin)的(de)不(bu)良(liang)(liang)貸款增長;防范中小(xiao)銀行(xing)保(bao)險(xian)機構在經濟(ji)下行(xing)和金融(rong)市(shi)場波(bo)動情況(kuang)下的(de)流動性風(feng)(feng)險(xian);緊(jin)盯(ding)進(jin)行(xing)監管套利、加通(tong)道、加杠桿的(de)影子銀行(xing)活動,包(bao)括同業(ye)投資(zi)、同業(ye)理財、委(wei)托(tuo)貸款、通(tong)道類(lei)信托(tuo)貸款等業(ye)務;緊(jin)盯(ding)房地產金融(rong)風(feng)(feng)險(xian);與有關部門配合做好(hao)(hao)地方政府(fu)債務的(de)處(chu)置(zhi)、做好(hao)(hao)高(gao)負債國有企業(ye)的(de)降杠桿工(gong)作等。
“化解地方政府和企業債務,現在的杠桿水平基本穩定有所下降,但企業、地方政府降杠桿的工作還要繼續。要按照審慎的風險管理控制標準對相關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企業發放貸款,切實防范相關風險。”王兆星說。
房(fang)地(di)產(chan)金融方面(mian),他表(biao)示,繼續對房(fang)地(di)產(chan)開發(fa)貸(dai)款(kuan)、個(ge)人(ren)住(zhu)房(fang)按揭(jie)貸(dai)款(kuan)實行更加審慎(shen)的(de)貸(dai)款(kuan)標(biao)(biao)準(zhun)。同時要(yao)(yao)實施差異化的(de)房(fang)地(di)產(chan)信貸(dai)政(zheng)策(ce),對解(jie)決(jue)住(zhu)房(fang)困難和改善住(zhu)房(fang)條(tiao)件且自身有(you)財務支(zhi)付能力的(de),繼續給(gei)予相應貸(dai)款(kuan)支(zhi)持(chi);對用來投資甚(shen)至用來投機和炒賣的(de),要(yao)(yao)實行更嚴(yan)格的(de)貸(dai)款(kuan)標(biao)(biao)準(zhun),有(you)的(de)可能要(yao)(yao)提高(gao)首(shou)付比例,有(you)的(de)要(yao)(yao)調整利率的(de)風險定價,有(you)的(de)甚(shen)至不能給(gei)予貸(dai)款(kuan)支(zhi)持(chi)。
確(que)保金融資源進入(ru)實(shi)體經濟(ji)
加(jia)強(qiang)監管、治理金(jin)(jin)融(rong)亂象過程中,如何積極(ji)引(yin)導金(jin)(jin)融(rong)機構(gou)加(jia)大(da)對實體經濟的支持是監管面臨的重要任務(wu)。
“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支持經濟健康高質量發展是我們的最高使命。我們積極引導銀行保險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民營經濟的支持,大力推進普惠金融、綠色金融,同時采取有效措施解決個別民營企業遇到的困難。”王兆星說。
據(ju)銀(yin)保監會副(fu)主席(xi)周亮(liang)介紹,2018年末,銀行業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余額33.5萬億元,其中單戶授信1000萬元及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達到9.4萬億元,同比增長21.8%。貸款利率方面,去年第四季度銀行業新發放的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利率比一季度下降0.8個百分點。
針(zhen)對今年(nian)1月份新增貸款中,短期貸款和票據融資相對較多的情況,王兆星表示,根據調查,新增票據融資大多都有商品交易、真實貿易背景,是企業正常的資金循環周轉需要。
“但不排除因為利差的原因,有個別企業、個別銀行搞一些同業票據買賣交易。目前我們正在對1月份新增貸款特別是票據融資的流向、用途進行摸排調查,如果發現完全是套利行為,一定會進行非常嚴格的問責處罰,同時要建立更加有效的風險防控機制來確保金融資源完全進入到實體經濟。”王兆星說。(新華(hua)社(she)記者 李延(yan)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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